谢谢!!!
后记:今天,我去找开发商,开发商说可以考虑退。但协议要写成“房屋回购协议”,而且不承担在银行的按揭(我在开发商合同承诺交房的哪个月开始按揭的)。又去咨询了一下律师,但律师费太高啊。。。为什么退房这么难????
网友评论:李小鹿 回复日期:2005-8-8 21:19:43
顶起来!!1
网友评论:李小鹿 回复日期:2005-8-8 21:46:45
顶...
网友评论:tiger_01 回复日期:2005-8-8 21:49:47
没经验,帮你顶一下:)
网友评论:李小鹿 回复日期:2005-8-8 21:52:19
谢谢楼上的....
在线等啊....
网友评论:李小鹿 回复日期:2005-8-8 21:58:46
如果算上律师费用.这退房成本大了点.....
天拉,难道要让黑心的开发商笑傲江湖吗?
网友评论:三生石上的鱼儿 回复日期:2005-8-8 22:23:27
1.拿着《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去找,有法律条文在手,事情办理的难度相对小。
2.这招不行,就打12315投诉,一般这些开发商还是怕315这样的找他们麻烦。
3.千万不能写成《房屋回购协议》,这个协议好像意味着你违约在先,如果这样写了估计你的损失更大。写退房声明的时候一定要抓住房屋面积已经超过了3%这一点,还要明确强调开发商必须支付违约金,而且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找开发商退房。
个人经验,如果能在这个开发商内部找到熟人,或者它的上级单位找到人,退房难度也会减小!!不知道我这里的方法是否适用于你,一点个人经验!!
网友评论:李小鹿 回复日期:2005-8-8 22:42:19
谢谢楼上的....
开发商承认他们违约....但是(他们说了他们很多难处)就是不退....
上级单位????房管局????还是。。。我今天打电话去房管局,他们说可以协调....
网友评论:feitian001 回复日期:2005-8-8 23:25:25
关注ing
希望兄弟能够最后说说解决的方法。
网友评论:我的宝贝儿 回复日期:2005-8-9 10:25:17
你可到法律论坛和房产观澜两个板块去咨询一下
我觉得开发商违约,但是他们不会轻易退房的,特别是现在的大环境对他们不利。
看看有没有其他业主和你同样的,大家要联合起来
网友评论:WIND0109 回复日期:2005-8-9 10:47:23
找律师打官司把,这个是没什么好办法的
网友评论:李小鹿 回复日期:2005-8-9 21:15:25
作者:WIND0109 回复日期:2005-8-9 10:47:23
找律师打官司把,这个是没什么好办法的.
==================
楼上的老兄,律师费太高,我自己的钱,明明是对方违约,要回来的时候还要白白损失律师费,而且律师费也不便宜.想不过啊!!
网友评论:三生石上的鱼儿 回复日期:2005-8-10 10:24:33
我说的上级单位可以是建委也可以是房管局,如果房管局已经同意协调,你就有了主动权。如果开发商承认了自己违约说明你退房还是有余地的,据我自己的经验,你得舍得拿出时间、丢下一点面子多次去找,去的次数多一点还是有好处的。
最好的办法是有业主能联合起来,但是这个问题难度太大,因为你不能知道业主的联系方法,这条路只能是碰运气的事情了。
网友评论:一剑飞仙 回复日期:2005-8-10 18:50:01
楼上的说得好.你要去找他们领导,要强硬.要蛮横.反正你都打算打官司了.还怕他们吗??
他们也怕你闹,你厉害一点.他就买你的账.你老实.他理都不理你.
你天天和他去吵架,他也受不了的.本来他就理亏.
一:吵架,
二:威胁发传单,宣传他的不法行为.(比如在售楼处.)
三.拉横幅,搞坏他名声.
网友评论:李小鹿 回复日期:2005-8-10 20:07:12
谢谢楼上各位的建议....
今天又去了,架倒是吵了几场.....
他们答应退房,下面是他们写的"回购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兹有乙方在甲方购买,"花都时代生活广场" 号楼 单元楼 号房,面积为 平方米,单价 元/平方米,总房款 元人民币.该房是采用银行按揭7成10年付款方式购买,首付为 元人民币,按揭款 元人民币,由于受各种因素影响,通过双方多次友好协商达成共识,乙方所购住房由甲方负责回购.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所购的甲方房产为按揭住房,有甲方负责回购。
二、甲方将退还给乙方已交的按揭首付款和已交的月供款及相关费用共计 元人民币。在20005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
三、甲方凭乙方收到甲方回购款凭据和委托书,由甲方在银行和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撤案手续或转让手续。并由乙方另行向甲方开据委托书。
四、乙方在购房按揭时办理的开户帐本及相关票据以办理按揭时的一切手续应交由甲方,甲方在未办理撤案手续前,由甲方负责存月供款。所存月供款作为甲方的回购付款。乙方将不再向银行支付月供款。回购付款支付完后,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收到甲方支持给乙方的回购凭据之日起,该房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相关手续。不管在什么时候撤案,如要求乙方及时到场,乙方将不得推辞。应积极配合,及时到场处理撤案。否则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两份交由相关单位备案。每份效力同等,并具有经济效力和法律效力。
六、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法人代表人(签字)
乙方:
网友评论:李小鹿 回复日期:2005-8-10 20:12:10
今天主要在银行按揭利息应该由谁来付发生争执,KFS说1年造成的违约按揭银行利息有我们自行承担。我们没答应。
而且大家看看KFS写的协议。明明是他们违约,他们却写的好象我违约一样。
网友评论:牵狗散散步 回复日期:2005-8-10 20:14:08
签了不合算,对方违约就得付些代价,是不是?
网友评论:李小鹿 回复日期:2005-8-10 20:19:19
作者:牵狗散散步 回复日期:2005-8-10 20:14:08
签了不合算,对方违约就得付些代价,是不是?
======================
是呀,可现在对方只答应这样处理.如果上法院,从时间上说,我工作的地方不在那里.从金钱上说,为什么我的钱要白白损失给律师费啊.都是血汗钱啊.
广大正在购买的或者将要购买房的同志们一定要注意啊......
网友评论:牵狗散散步 回复日期:2005-8-10 20:34:44
首先,律师为你提供了服务,什么叫“白白损失”?
其次,你可以请法官裁决胜诉方的律师费由败诉方出
再者,你和KFS是平等主体,怎么可以随着对方?
最后,若是KFS违约,那么KFS还得赔你损失,不知道你原来合同怎么说的 。。。。。
网友评论:李小鹿 回复日期:2005-8-10 21:00:57
谢谢狗狗散步....
1、我去咨询律师事务所,哪个律师说,律师费现在法律还没规定由败方付.
合同上KFS违两条:
合同第三条第二款: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30天内,将受买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银行同期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
合同第九条第二款:逾期超过9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网友评论:雅尼的风笛 回复日期:2005-8-10 21:40:41
买房怎么这么麻烦呀!!
花了血汗钱不说,还担心碰上不良KFS.
网友评论:牵狗散散步 回复日期:2005-8-10 21:42:04
晕,网上答疑,概不负责。
我的观点是:若KFS违约,那他的赔偿要相当于你的损失,KFS不违约,你就不用去打官司,也就不用请律师,你的律师费是不是损失?
法官会自由裁量的;
另外,如果这是格式合同的话,你不一定要受此条款约束的,因为我觉得不是很公平。你的损失包括税费、利息、按揭损失、购房到解除合同期间相同房子价格上升造成的差价损失。
具体如何,要看你当地情况了,上海是超出某个标准,那么超出的面积是不可以收钱的,
一家之言
网友评论:李小鹿 回复日期:2005-8-10 23:37:10
狗狗,对啊.超过3%以外的钱都不用付.白送。
在这个事情中,开发商违反了以上合同的两款.
1、逾期90天。
2、超过3%。
网友评论:比目鱼2003 回复日期:2005-8-11 8:38:38
这个我不太懂,不过看着好像狗狗说的挺有道理的
我也觉得一般如果哪方败诉的话,费用由哪方出的
不过这件事的解决方法有很多种,
一种是你一定要得到心理和物质上的补偿,那么就按照正规渠道做
一种是尽快解决,吃点小亏也算了,主要是这种事情对人的生活是种折磨,看你怎么想了
网友评论:潜水的蚊子 回复日期:2005-8-11 8:56:32
对你来说,个人力量太微薄,肯定吃亏,必须找律师!!
网友评论:shuaxinba 回复日期:2005-8-11 9:10:26
希望楼主好运!
网友评论:浪子文刀 回复日期:2005-8-11 9:15:04
按国家规定,面积超过3%的部分不用付款。
退房总是很难的,房子已经卖出去,款也已经放下来,产权已经发生转移,里面牵扯到很多手续问题,KFS提出的回购有它的便利性。
除了一般的多次骚扰外,建议你走个比较省事的路子:找媒体,当然最好有一定的内部关系。仔细查一下,就找项目广告投放量为零或者最少的媒体,一般让记者打个电话就可以了,再不行带记者过去趟,肯定解决。如果还不行,那就得请律师,起诉解决了。
网友评论:李小鹿 回复日期:2005-8-11 9:45:16
谢谢楼上各位,今天再去跑一趟,和老总当面谈谈....
网友评论:楼兰西 回复日期:2005-8-11 11:43:15
我四月买的成都统建办的“香江花园”房子,5月30号交房的时候,业主集体拒收房子,后来我把房子退掉了,退得还算顺利,还得了些诸如银行利息、交房延期得赔偿,虽然实际上是有很大损失(房价上涨,买房和退房化得时间、精力),和楼主比起来算幸运得了,现在在交大旁边买了套房子,开始装修了,嘿嘿,运气不算太坏!
为什么那么容易退掉房子呢,可能是政府,考虑到影响吧,幸好不是私人开发商,不然人跑了,找都找不到,也算不幸中得万幸了:(
网友评论:李小鹿 回复日期:2005-8-11 20:54:53
楼上的,我的就是私人开发商.不过他还有很多铺面没有买。本来就是一个家装市场.....
网友评论:李小鹿 回复日期:2005-8-11 20:56:29
今天去了,和一个不知道那里来的老总吵了一架....口气有协商余地,不过又给我推到下周一,(他们周六,周日都要休息)
网友评论:李小鹿 回复日期:2005-8-11 21:10:12
这种生活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网友评论:三生石上的鱼儿 回复日期:2005-8-11 21:33:28
有三点:
1.要详细咨询律师这样的协议的后果是什么
2.感觉这个协议你吃亏吃大了,因为开发商没有标明什么3%之类的违约事项,更不要提支付违约金了,需要根据咨询律师后的结果再做下一步打算
3. 不知道楼主所在城市媒体是不是肯对这类事件曝光,我所在城市的媒体都不敢这样做,因为这些开发商都是广告大户,媒体都不敢得罪客户,所以最后我们退房走的是我上面提到的路子。如果媒体同意曝光,你可以考虑,这是最简单直接有效的方法。
网友评论:李小鹿 回复日期:2005-8-11 22:29:58
谢谢楼上的鱼儿!!!
网友评论:就顶老贴 回复日期:2008-8-12 23:21:03 就顶老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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