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中国土地公有的特殊国情,物业税的征收估计会采取区别对待的方式,那就是:对已经一次性支付了50-70年土地使用费的房屋,不征或少征(暂且假定为不征)。鉴于中国土地公有,完全可以认为物业税和土地使用费这两者等同),对于没有一次性支付土地使用费的才进行征收。
假定土地使用费在目前房价中所占比例为60%,那么在其他条件完全相同的前提下,如果一次性支付了土地使用费的房价为10000元/平米,那么,没有一次性支付土地使用费的房价为4000元/平米,一套100平米的住房总价为40万,假定物业税税率为1%,则每年应缴物业税为4000元。因为40万总价中不包括土地,在理论上没有增值可能,只存在房屋的折旧,因此假定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每年应缴物业税为4000元是合理的。
以50年为期限,每年缴纳4000元物业税,假定折现率为8%(够保守了),折算成现值大约为48934。也就是说,一套100平米的住房,如果选择一次性支付土地使用费,理论值应该是449034,而实际上这套房子的现价为100万。
一旦开始征收物业税,估计不会对一次性支付了土地使用费的住房完全不征收,只会采取减征的措施,那么,和缴纳足额物业税的住房相比,劣势更大,会导致对前一类住房的市场需求大幅下降。
结论:如果中国出台用物业税代替土地拍卖的措施,住房价格的大幅下跌恐怕将无法避免。而不出台物业税,地方政府在短期内获得巨额土地出让金以后,将在长期内面临资金严重不足的难题。
网友评论:电脑太慢 回复日期:2008-8-7 14:07:33
这种想法已经完全局限在所谓的"土地公有制"和"土地拍卖"的框框里了. 谈几点我个人的看法(也是建立在这些年官方和小道消息的基础上得出的)..相关论述以前讨论物业税的帖子里有,就不重复了.
1. 中国的物业税不可能成为地方财政的主要构成. 特别是一开始实施的时候,会有很大的减免额; 物业税的作用应以调节住房资源为主;
2. 但其税基一定会是本地所有房产.包括所谓的"已经一次性支付了50-70年土地使用费的房屋";
3. 物业税与土地拍卖制度不矛盾. 不需要去考虑什么接轨问题. 物业税(或其他什么名词)是一种新税,而不是有些人认为的以旧代新.
网友评论:asdfgtrewq258369 回复日期:2008-8-7 14:20:31
物业税是压垮炒房客的最后一根稻草
房子卖不动,土地也流拍,卖地财正走不通了。以地生财变为以房生财的物业税只好出台了。
这是国际通行,已经空转3年,象自己去银行交水电费或交个税那样简易可行。
房子多了养不起,炒不起,不合算,象股市大小非一样卖盘汹涌,将改变供求,击垮房价。
这是涨跌都能收到税的好办法。这是压垮炒房客的最后一根稻草。听聊天后,小田说:"受不了,我先卖了!"
网友评论:380911107 回复日期:2008-8-7 14:30:39
收物业税要考虑成本的问题。要是现有存量住房都不收了,只对新房收,由于新房数量上占少数,那物业税的征税队伍建设、房屋评估的本儿恐怕收的税都抵不过去。
另外,中国人没有主动纳税习惯,看看现在的个税申报效果就知道了。碰到10%的人宁死不叫物业税,那时国家怎么办?这个习惯智能慢慢培养,物业税要实际征收还早着呢!
网友评论:380911107 回复日期:2008-8-7 14:32:47
收物业税要考虑成本的问题。要是现有存量住房都不收了,只对新房收,由于新房数量上占少数,那物业税的征税队伍建设、房屋评估的本儿恐怕收的税都抵不过去。
另外,中国人没有主动纳税习惯,看看现在的个税申报效果就知道了。碰到10%的人宁死不叫物业税,那时国家怎么办?这个习惯智能慢慢培养,物业税要实际征收还早着呢!
网友评论:fxws 回复日期:2008-8-7 15:19:06
在土地没有私有化的前提下,不可能存在真正意义上的物业税,只可能是变相的土地使用费。看看现在土地转让费在地方财政的重要性,就应该推出这样一个结论:物业税这种变相的土地使用费,在地方财政中占据的作用将越来越大。这是经营城市的必然结果,也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
至于如何保证这种变相物业税的征收,根本就无需担心。不交清以前欠下的物业税就不能转让,而在规定时间之前不缴纳物业税就收取高额罚金,看你选择交还是不交。
网友评论:fxws 回复日期:2008-8-7 15:31:36
1. 中国的物业税不可能成为地方财政的主要构成. 特别是一开始实施的时候,会有很大的减免额; 物业税的作用应以调节住房资源为主;
==========================================================
在土地没有私有化的前提下,不可能存在真正意义上的物业税,只可能是变相的土地使用费。物业税的作用绝对不会是以调节住房资源为主,而是把一次性缴纳的土地使用费改成每年缴纳,既可以降低民众负担,也可以保证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可供出卖的土地毕竟有限,难道持续几十年搞强行拆迁?
2. 但其税基一定会是本地所有房产.包括所谓的"已经一次性支付了50-70年土地使用费的房屋";
============================================================
物业税可以分档次,交过土地使用费的为一档,没有交过土地使用费的为另外一档。税基可以相同,但税率可以不同。
3. 物业税与土地拍卖制度不矛盾. 不需要去考虑什么接轨问题. 物业税(或其他什么名词)是一种新税,而不是有些人认为的以旧代新.
============================================================
个人认为实质上仍然是土地使用费的变相物业税,不出台则以,一旦出台今后肯定将取代土地拍卖制度。如果仅仅是一种新税种,仅仅是用来调节住房资源的,推出以后不仅民怨很大,而且也存在前面一位朋友提到的征收成本问题。就好象推出燃油税以后,仍然继续征收养路费一样,在推出物业税以后,继续维持土地拍卖制度,实在说不过去。
网友评论:380911107 回复日期:2008-8-7 15:31:46
作者:fxws
纳税习惯需要培养。不只是个税,看看现在的出租屋税有几个人去交?房屋不交税也可以啊,我可以一直租给别人,不转让了,一直到房屋倒掉。而且全部强制征税成本很大,很容易入不敷出的。
物业税长远来看还是要收,从zf的角度来看一是与国际接轨,二来地卖完了还可以保障地税收入。只是征税之前的预热必不可少,包括论证、宣传、试点,现在考虑物业税为时尚早。
网友评论:房价4全民传销 回复日期:2008-8-7 15:38:20
对待拥有多套房屋,应该按照超生(违反计划生育)的对策,交社会资源占用费。
网友评论:fxws 回复日期:2008-8-7 15:57:12
纳税习惯需要培养。不只是个税,看看现在的出租屋税有几个人去交?房屋不交税也可以啊,我可以一直租给别人,不转让了,一直到房屋倒掉。而且全部强制征税成本很大,很容易入不敷出的。
物业税长远来看还是要收,从zf的角度来看一是与国际接轨,二来地卖完了还可以保障地税收入。只是征税之前的预热必不可少,包括论证、宣传、试点,现在考虑物业税为时尚早。
============================================================
纳税的关键不在于培养纳税人的自觉性,而在于维护税法的神圣性。不过,我在这里谈论的假设前提是开始物业税征收,回避了该不该征收的问题。
网友评论:jijun_zhang_cn 回复日期:2008-8-7 16:37:28
另外,中国人没有主动纳税习惯,看看现在的个税申报效果就知道了。碰到10%的人宁死不叫物业税,那时国家怎么办?这个习惯智能慢慢培养,物业税要实际征收还早着呢!
=======================================================
你可以小看我D的执政能力,可切莫小看我D的收税能力
网友评论:电脑太慢 回复日期:2008-8-7 16:55:05
LZ 你不要在这里自唱一套了..我觉得你应该多去听听看看前段时候有关人士就物业税问题的讲话.
非要把物业税想象成宽税基高税率的税种,想象成取代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而构成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的. 何必呢..
如果按照某人的方案. 每个家庭每人免税面积30~50平米,超额部分年税率1~2%. 同时不取消现有的任何地产类税费..那又如何? 怎么会"民怨很大"..至于地方财政收入方面,土地拍卖还是在做,另外现在土地出让收入已经纳入预算内,而且地方与中央财政分配比例也要修订. 这些难道都是孤立事件?
看来你对中共的政策和执政策略很陌生..
网友评论:fxws 回复日期:2008-8-7 18:32:22
LZ 你不要在这里自唱一套了..我觉得你应该多去听听看看前段时候有关人士就物业税问题的讲话.
非要把物业税想象成宽税基高税率的税种,想象成取代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而构成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的. 何必呢..
如果按照某人的方案. 每个家庭每人免税面积30~50平米,超额部分年税率1~2%. 同时不取消现有的任何地产类税费..那又如何? 怎么会"民怨很大"..至于地方财政收入方面,土地拍卖还是在做,另外现在土地出让收入已经纳入预算内,而且地方与中央财政分配比例也要修订. 这些难道都是孤立事件?
看来你对中共的政策和执政策略很陌生..
==========================================================
我的确对中共的政策和执政策略很陌生,因为这十几年来我一直在海外漂着。但我并不认为中共的很多政策是拍脑袋想出来的,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发达国家(地区)的成熟政策,如土地拍卖就是学香港的。我探讨的只是一个可能,就是以物业税取代一次性的土地出让金。
物业税本来就不是高税率的税种,但它是发达国家地方政府财政收入非常稳定的一个来源。我待过的国外城市,税率都在1%左右,而税基则是房产的政府估价(没有市场价格波动大,也相对较低)。仅仅从税收角度,地方政府就有动力去确保城市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另外,你所说的其他地产类税费,大多是一次性,而物业税则是长期,甚至可以说是无限期的。当然,以物业税方式来分批收取土地出让金,肯定会损害某些既得利益者的利益,减少了他们权力寻租的机会。
如果仅仅把物业税看成一种调节税种,那到真有点大材小用了。这种调节类税种出台的目的何在?既不能增加地方政府的收入,也不能对房产市场进行有效调节,不是画蛇添足吗?
网友评论:有形的翅膀 回复日期:2008-8-7 18:38:18
如果仅仅把物业税看成一种调节税种,那到真有点大材小用了。这种调节类税种出台的目的何在?既不能增加地方政府的收入,也不能对房产市场进行有效调节,不是画蛇添足吗?
网友评论:魔道星君 回复日期:2008-8-7 18:38:47
房价啊!
网友评论:从来不缺德 回复日期:2008-8-7 18:39:20
可怕的房价
网友评论:驱车登古原 回复日期:2008-8-7 19:45:35
万税万税万万税,开征物业税就能买得起房吗
网友评论:zlunsh 回复日期:2008-8-7 20:01:42
有些人就是NC,国家不收税买不起,国家收税就能买的起了?当前的土地所有制不改变,任何小的改变只能是暂时的作用。
还有,改革开放这么久了,国家是强大了,可是老百姓富了么?像这样的富国穷民的政策还有人叫好?
网友评论:doggy_75 回复日期:2008-8-7 20:08:20
作者:电脑太慢 回复日期:2008-8-7 16:55:05
============================================
年轻人的想象力是无穷的,你就让他在这里慢慢的空想,满足一下世界大同的美好境界。
网友评论:驱车登古原 回复日期:2008-8-7 20:15:46
开征物业税相当于把按揭分成两份,一份有期限的,二十年也好,三十年也好,终有付完的一天,一份是无期的,你死了,你的子女也要继续付,只要他需住房子
网友评论:fxws 回复日期:2008-8-7 21:27:20
作者:doggy_75 回复日期:2008-8-7 20:08:20
作者:电脑太慢 回复日期:2008-8-7 16:55:05
============================================
年轻人的想象力是无穷的,你就让他在这里慢慢的空想,满足一下世界大同的美好境界。
==========================================================
笑话,我空想房价跌对我有什么好处?能满足我什么愿望?未必我还希望回去买几套只有土地使用权的房产?
网友评论:fxws 回复日期:2008-8-7 21:32:52
作者:驱车登古原 回复日期:2008-8-7 20:15:46
开征物业税相当于把按揭分成两份,一份有期限的,二十年也好,三十年也好,终有付完的一天,一份是无期的,你死了,你的子女也要继续付,只要他需住房子
============================================================
严格意义上的物业税本来就是没有期限的,税基就是土地和其上附属物的价值。这种税是征收用于地方政府开支的,如基建费用等,和房产按揭没有丝毫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