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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价将暴跌,尤其是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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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est post at 2008-6-22 15:44:25
“中国房价高得离谱”
和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时寒冰用数字向观众阐述“中国房价高得离谱。”
美国商务部2月27日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月份美国新房销售中间价为每套21.6万美元;美国NAR(房地产经纪人协会)3月24日公布,2月份的房价中值为19.59万美元。对比一下北京、深圳、上海的房价,每套住房2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40万元)以上的价格早已成为市场主流。也就是说,即使从绝对值上来看,中国的房价与美国的房价也已比较接近。
中国的房价之高堪称世界之最。支撑房价的力量源于住房的两种核心价值,即居住、投资。当房屋作为居住需求即消费需求时,决定房价的是居民的实际消费能力,通常用房价与家庭可支配收入比来表示。这一指标,北京、深圳、上海等城市,已经超出了世界银行标准的三倍以上;当房屋作为投资需求时,决定房价的力量是房屋租金,国际上通常用租售比来表示。而现在不少人所购买的房屋如果用于出租远不足以偿还银行利息,甚至在房屋快报废时还不能收回投资。
这一切都在说明,“中国房价高得离谱”。中国楼市不仅存在泡沫,而且泡沫已经非常严重。
“中国政府应当取缔开发商”
“在我国房价上涨过程中,真正受益的并非老百姓,也非政府(房地产开发是偷税最严重的行业)。”说起开发商,时寒冰异常激动,“而是开发商这一空手套白狼的食利阶层和由暴发户构成的投机者。”
在我国房地产产业链条上,规划由规划单位做,设计由设计单位负责,工程施工由建筑单位做,开发商扮演只是“中间人”角色。而且,从资金来源上来看,许多开发商的自有资金寥寥无几,主要通过让建筑企业垫资(向建筑企业转嫁风险和成本)、预售房(向购房者转嫁风险和成本)、直接贷款或假按揭(向银行转嫁风险和成本)等方式,来维持经营。而这个几乎什么都不干的开发商群体,却攫取了整个房地产链条中高达90%的利润,而且几乎不用承担任何风险。
时寒冰坚决主张取缔开发商,让建筑企业直接参与房产开发,减少中间环节。无独有偶,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投资与市场研究室主任曹建海先生,也在公开场合发表文章,提出这一观点。曹建海(曹建海博客,曹建海新闻,曹建海说吧),提出这一观点。
“居住权是基本人权之一”
时寒冰认为,居住权和教育权、表达权、婚恋权一样,属于最基本的人权。联合国早将居住权写进了联合国宪章,中国也在该部宪法上签字。“也就是说,中国政府承认居住权是公民的基本人权,但中国目前的商品房制度,虚高的房价,却剥夺了许多中国人民的居住权。”
中国商品房制度历来为大多数“为穷人说话”的主流经济学家诟病,时寒冰曾在与一位知名开发商老总的电视辩论上指出,中国完全有能力不用花一分钱就能解决普通市民的基本居住问题。
那就是仿照广大农村,让城市人民自由建房,使普通市民拥有住房远且比现在容易得多。他打了一个比方:国家限制自建房,就像限制自由恋爱而让婚姻介绍所发挥作用一样,不但大大推高了结婚成本,还会导致最合拍的男女,不能通过市场途径自由结合在一起。因为,婚姻介绍所“会留下最优质的客户,分配给自己或者自己的亲朋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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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时寒冰用数字向观众阐述“中国房价高得离谱。”
美国商务部2月27日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月份美国新房销售中间价为每套21.6万美元;美国NAR(房地产经纪人协会)3月24日公布,2月份的房价中值为19.59万美元。对比一下北京、深圳、上海的房价,每套住房2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40万元)以上的价格早已成为市场主流。也就是说,即使从绝对值上来看,中国的房价与美国的房价也已比较接近。
中国的房价之高堪称世界之最。支撑房价的力量源于住房的两种核心价值,即居住、投资。当房屋作为居住需求即消费需求时,决定房价的是居民的实际消费能力,通常用房价与家庭可支配收入比来表示。这一指标,北京、深圳、上海等城市,已经超出了世界银行标准的三倍以上;当房屋作为投资需求时,决定房价的力量是房屋租金,国际上通常用租售比来表示。而现在不少人所购买的房屋如果用于出租远不足以偿还银行利息,甚至在房屋快报废时还不能收回投资。
这一切都在说明,“中国房价高得离谱”。中国楼市不仅存在泡沫,而且泡沫已经非常严重。
“中国政府应当取缔开发商”
“在我国房价上涨过程中,真正受益的并非老百姓,也非政府(房地产开发是偷税最严重的行业)。”说起开发商,时寒冰异常激动,“而是开发商这一空手套白狼的食利阶层和由暴发户构成的投机者。”
在我国房地产产业链条上,规划由规划单位做,设计由设计单位负责,工程施工由建筑单位做,开发商扮演只是“中间人”角色。而且,从资金来源上来看,许多开发商的自有资金寥寥无几,主要通过让建筑企业垫资(向建筑企业转嫁风险和成本)、预售房(向购房者转嫁风险和成本)、直接贷款或假按揭(向银行转嫁风险和成本)等方式,来维持经营。而这个几乎什么都不干的开发商群体,却攫取了整个房地产链条中高达90%的利润,而且几乎不用承担任何风险。
时寒冰坚决主张取缔开发商,让建筑企业直接参与房产开发,减少中间环节。无独有偶,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投资与市场研究室主任曹建海先生,也在公开场合发表文章,提出这一观点。曹建海(曹建海博客,曹建海新闻,曹建海说吧),提出这一观点。
“居住权是基本人权之一”
时寒冰认为,居住权和教育权、表达权、婚恋权一样,属于最基本的人权。联合国早将居住权写进了联合国宪章,中国也在该部宪法上签字。“也就是说,中国政府承认居住权是公民的基本人权,但中国目前的商品房制度,虚高的房价,却剥夺了许多中国人民的居住权。”
中国商品房制度历来为大多数“为穷人说话”的主流经济学家诟病,时寒冰曾在与一位知名开发商老总的电视辩论上指出,中国完全有能力不用花一分钱就能解决普通市民的基本居住问题。
那就是仿照广大农村,让城市人民自由建房,使普通市民拥有住房远且比现在容易得多。他打了一个比方:国家限制自建房,就像限制自由恋爱而让婚姻介绍所发挥作用一样,不但大大推高了结婚成本,还会导致最合拍的男女,不能通过市场途径自由结合在一起。因为,婚姻介绍所“会留下最优质的客户,分配给自己或者自己的亲朋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