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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贷款 自选银行

发布: 2007-11-13 14:43 | 作者: webmaster | 来源: 婚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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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租售情报》咨询服务中心接到吴先生来电,他购买楼盘房源时,被告知这里只能由开发商指定的银行做按揭。吴先生根据自己需求,想去深发展银行选择按揭双周供,而开发商指定银行中却没有深发展银行,他向开发商要求换银行办理按揭。此时,开发商百般阻挠,坚决宣称办理按揭贷款只能去指定银行,自己没得选。吴先生感到很疑惑:“我买房,没有选择银行的权利吗?
 
  指定按揭银行成为“行规
 
  吴先生遇到的上述情况是房贷市场的一个“顽疾,也是不少购房者普遍碰到的问题,“购房者去开发商指定银行按揭作法虽早被视为不合理,却一直没有大的改变。
 
  这是因为很多房产商的开发性贷款从哪家银行贷款,作为回报就会把住房按揭交给这家银行做,这逐渐形成了一条不成文的“行规,是业界早就公开的秘密。然而,就是这样的一个利益交换,却将本应属于购房者自由选择银行的权利一笔抹煞。
 
  而更重要的是,此前一般不是自家银行提供贷款的楼盘,银行极少去为其办理“按揭贷款业务,因为此前所有银行房贷按揭都需要楼盘发展商提供“阶段性回购担保——原因是从消费者购房办理按揭贷款到拿到房地产证来抵押之间需要一段时间,由于目前国内尚未建立个人信用体系,银行对消费者信誉情况并不了解,而银行又不允许“信用真空,因此银行方面为了保险,便会要求楼盘发展商提供“阶段性回购担保,即在消费者无法实施还贷行为时,楼盘发展商必需按原价“回购该套办理了按揭贷款业务的楼房,以此降低银行金融风险。这一“畸型关系,将房地产开发商与贷款银行“捆绑在一起,购房指定银行按揭多年盛行且成为不成文的“行规,与此有莫大的因果。
 
 
  购房者应享有选择权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如果购房者拒绝接受指定按揭银行,发展商以不卖房子等手段胁迫购房者被动接受,就是不合理的强迫行为,应视为侵权。

  由于目前大多数购房者没有选择银行的权利,无论银行的合同条款是否公平合理,消费者都必须接受,造成了消费者权利得不到保障。随着房地产业的有序发展,“开发商指定银行按揭的做法今后将逐步“破冰。
 

  “自选银行如何办理按揭
 
  购房者要想办理“自选银行按揭贷款业务,首先要到银行有关方面登记个人信息及楼盘信息,主要包括项目名称、楼盘、房号、销售人联系方式等,然后由评估公司对客户购买(欲购买)的楼盘进行预评估,购房者在通过预评估后才具备办理该业务的资格。楼盘预评估通过后,银行会通知客户准备相关资料。办理“自选银行按揭贷款业务需要准备的资料相当多,除了要提供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这些必备证明外,购房者还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开发商配合签署的《房屋所有权证收押协议》以及开发商出具的《付款通知书》等一系列文件。相比于常规的按揭贷款方式,“自选银行按揭贷款所需要的证明、时间、精力确实较多。当然在此提醒购房者,如果开发商不配合的话,整个交易就没有操作的可能。(配图:去自选银行办理按揭)

  尽管如此,不少购房者还是看好自主选择银行,目前各家银行都推出一定形式的房贷业务,市场上“双周供、“直客式、“固定利率、“循环贷等十余种房贷产品可供选择。购房者自选银行的形式,将对特定需求的人群具有相当吸引力。
  
  “自选银行按揭的三大好处

  一、购房者自由选择银行后,完全可以根据各家银行的推出的各类按揭业务、服务水平、办理效率等多种因素,选择最适合自己的银行。
 
  二、购房者能用分期付款的方式享受一次性付款的折扣优惠。目前有一些楼盘对一次性付款的客户都有一定的折扣,一般购房人能获得九八折左右的优惠,这对于几十万的房款,已经是一笔相当大的资金量。以50万元房款来计算,购房人获得的优惠就达到近1万元。 (配图:一次性付款可得到优惠)
 
  三、针对自行办理银行按揭的客户,银行方会有一个考虑周道的操作流程,例如不在指定银行贷款,购房者将失去开发商的担保,但银行会为购房者寻找专业的担保公司。
 

本文TAG: 贷款 买房 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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