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虹北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总经理杨荣昌徇私舞弊低价出售国有资产,昨天被市检察二分院依法批准逮捕。
杨荣昌原系中虹集团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00年5月受集团委派兼任上海中农信房地产公司、上海国银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接收工作小组负责人,并担任虹北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杨荣昌接手经营不善的国银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后,为避免该公司账上的几千万资金被全部还债,他购买了不动产予以保全。虹北公司有许多资金搁浅在一个住宅小区里,住宅小区因为种种问题成为“烂尾楼”,杨荣昌想方设法找了一家业主共同投资,将“烂尾楼”开发成功,使企业起死回生。
此后,他提出将虹北公司改制,中虹集团有限公司高管层讨论后同意改制,并经过国资办批准和专业审计,虹北公司资产被评为1000多万元,杨荣昌个人拥有股份70%,中虹集团有限公司占有30%股份。杨荣昌与
中虹集团有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以民营企业家的身份,与中虹集团合资经营虹北公司。一年后,虹北公司第二次改制,中虹集团退出所有资金,杨荣昌将副总徐某和财务杨静吸收为股东,两人分别占15%的股份。虹北公司完全变成了私营企业。
国银公司有几千万元的资产,但人去楼空,名存实亡。公司临时负责人尹某和杨静等遗留的10余名职工于2001年全部转入虹北公司,尹某担任办公室主任,兼国银公司临时“负责人”。尹某考虑到上海国银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最终会被关闭,希望出售价值2400万元的国企房产。杨荣昌经过暗箱操作,将这房产以600万元贱买过来,成为他私人的囊中物。政府部门为妥善安置国银公司10多名职工发放的170多万元费用,也被其侵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