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因合伙贷款买房而产生的各种麻烦,在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的同时,签订了一份《共同贷款购房合同》。这样,当合伙贷款的各方出现分歧时,便可依据合同约定的内容予以处理。(《共同贷款购房合同》内容如下)

共同贷款购房合同
甲方:
乙方:
一、甲、乙双方共同购买 区 路 弄 号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总价人民币 万元,其中首付款人民币 万元,双方共同向 银行申请贷款人民币 万元,尾款*人民币 万元。
三、甲方应支付房屋首付款及尾款,共人民币 万元,乙方应支付房屋首付款及尾款,共人民币 万元。
四、根据房屋贷款合同,甲乙双方每月归还银行贷款总额应为 元。其中,甲方应负责还款 元 ,乙方应负责还款 元。
五、如甲、乙双方中任意一方,因疾病、伤害、失业等意外,暂时无力归还贷款的,另一方有义务主动替对方归还贷款。暂时无力归还贷款的一方,应在一年内,将欠付的银行还贷,交还给另一方。否则,房屋的产权份额,将根据购入时的房屋交易价格及甲、乙双方实际还贷情况重新确定。
七、甲、乙双方中任意一方,将房屋出售或出租给他人,需要得到另一方的同意。若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与他人签订出租、出售合同,应视为无效,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
八、甲、乙双方中任意一方,有权将自己所拥有的房屋产权份额,转让给他人。但是,转让方应当在出让前三个月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
九、房屋出售或出租所取得的收益,应根据甲、乙双方所拥有的房屋产权份额,予以分配。
十、自上海市 区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名或盖章) 乙方: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房屋买卖中,一般付款分为三部分,首付款、银行贷款和尾款。尾款就是房屋验收时向物业管理公司交付的款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