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每日经济新闻》独家报道了非交易性“转按揭”业务重现市场的消息。如果说创新的“转按揭”在银行看来,并没有违反保证银行个贷资产质量和不扩大信贷供应量的初衷,记者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与监管初衷完全违背的“加按揭”也以一种更为隐蔽的形式死灰复燃。
变相“加按揭”重出江湖
昨日,本报记者登录一个名为“上海房屋贷款网”的网站,网站首页赫然出现“个人住房转加按揭”的业务介绍。随后,记者以客户身份与该网站所属的房地产贷款公司秦先生取得联系,以下是双方问答内容。
记者(下称:记):我有一个原价120万、总面积110平方米的房子,目前按揭贷款余额还剩54万,但房产已升值到总价200万左右,能办理“加按揭”吗?具体能贷出多少钱?
秦先生(下称:秦):可以办理,用一种变相的“加按揭”。具体贷款金额大概在43万左右。
记:什么叫变相“加按揭”?
秦:以前的“加按揭”是原贷款行直接把房产升值的资金贷给你,但现在这条路行不通了。我们可以帮助你从另一家银行对房产重新评估,然后按新的房产总价给你贷款,实际上与原来的“加按揭”效果一样。
记:43万的贷款金额怎么算出来的?
秦:首先你的房产升值到大概1.8万/平方米,但我们要打折,只能算大概1.5万/平方米,因此房产总价为150万。然后银行在放贷时也会打折,一般是6.5折左右,因此总额度大概是97万,再减去你还有54万元贷款余额,只能贷大概43万。
记:那54万的余额需要我先还清吗?
秦:是的。但是你可以在新银行把你的贷款批下来之后,再去申请提前还贷,所以我说你实际上只贷到43万。而且这样你还省了不少利息。
记:贷款期限可以有多长?
秦:10、15年甚至20年都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