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银监会相关规定
据银监会相关通知要求,“商业银行不得发放贷款额度随房产评估价值浮动、不指明用途的住房抵押贷款;对已抵押房产,在购房人没有全部归还贷款前,不得以再评估后的净值为抵押追加贷款”。
如果上述行为果真能够运作,那么再贷款银行就是在客户房贷全部归还前,就批复了客户以房产重新评估价值为依据申请的贷款,无疑明显违反了银监会的规定。
当记者问秦先生哪些银行可以办理这种“转按揭”时,他并未明确回答。记者在上述网站的首页看到“招商银行”和“工商银行”的logo,但致电上述两家银行客服咨询后,对方均表示,不能办理“加按揭”。
“这种加按揭的确比较隐蔽,”一银行信贷部老总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虽然上述行为表面上的确是先还清了余额,但实际上还是用的银行的钱。对于再贷款的银行,则直接将面临房产价格下滑可能导致的信贷资产质量下降风险。
这种行为虽然涉嫌违规,但在贷款额度的评估过程中,通过贷款公司与银行两次打折,实际上贷款额仅有房产市值的5成不到。“我想房价跌一半可能性也不大,”上述人士表示,这至少表明,银行还是对风险有所顾及。
但他认为,也不排除因目前房市成交清淡,有些银行为了抢夺有限的优质客户资源铤而走险开办“加按揭”。同时,银行收紧贷款,也为这类融资中介提供了业务开展的市场空间,利用关系渠道从银行套取贷款,从中赚取不菲的手续费。据悉,类似“转按揭”业务,客户需要支付的费用,大约在新贷款总额的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