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号码:34164588
一、预检(底楼大厅)
1. 领上海房地产登记申请表
当场填写,交易中心盖“已预检”章
2. 领号
二、受理
1. 交资料
① 买卖合同(原件)二份,一份交受理窗口,一份由受理窗口盖“审核无误”章,交给代开发票处
② 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③ 产权证
④ 如有小孩,需户口本或独身子女证或出生证明复印件
注: a.如下家产证有三个人,在过户时下家特殊情况只能一个人到场,但必须拿另外两个的身份证原件,如果是小孩的需户口本原件
b.在受理时,必须当着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表的备注栏,上家写“同意出售”并签字,下家如无贷款,写“无贷款”并签字
2. 到2—3号窗口买5元贴花
3. 交易中心给付交易手续费
三、开发票
1. 领代开发表申请表、契税申请表,填写
注:如下家有小孩,在证件号栏写“未成年”
2. 交资料
① 已盖“审核无误”的买卖合同
② 买卖双方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3. 付0.7元工本费,领发票
四、交契税(18—21号)
1. 先复印发票第二联(发票联)
2. 交资料
① 契税申报表
② 发票第二联(复印件)
③ 买卖合同原件一本
3. 领完契税证到1号窗口交纳契税
4. 同原契税受理窗口领已盖章契税完契证、印花税贴花
五、交手续费
1. 到4号窗口付费
2. 到2—3号窗口打印手续费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