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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房时,如何处理物业管理费、手续费、装修押金?

发布: 2007-11-13 17:10 | 作者: webmaster | 来源: 婚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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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管理
 
  《关于本市居住房屋交易期间物业管理费支付等问题的通知》规定:购房者自获得二手房产权的次月起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房屋产权获得的当月及以前的物管费则由房东支付(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物业管理企业在办理业主入住手续时,可以预收物业管理服务费,但预收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手续费
 
  二手房办理入户手续无需缴纳手续费:根据上海市物价局的有关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在办理差价换房的入户、退房或退租手续时,可向换房人各收取50元手续费,但不得向购买新建住宅的业主或单位套配、增配住宅的使用人收取此项费用
 
  装修押金
 
  不得收取押金:根据上海市物价局的有关规定,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向业主、使用人或施工装修队伍收取装修保证金、押金。
 

本文TAG: 费用 物业管理 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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