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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婚纱礼服没签订协议起纠纷

发布: 2008-7-08 23:03 | 作者: 婚房网编辑 | 来源: 萧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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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婚是件美事,但是说到筹备婚礼就让准新郎和准新娘有点闹心了。前几天准新娘刘小姐就因为租婚纱礼服一事惹了一肚子的气。

  事情是这样的:6月初,刘小姐在一家婚纱店里以580元的价格租了一款婚纱和两款礼服,当时婚纱店的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在取服装前有不满意可以“无条件调换”。事后由于刘小姐的朋友送给她一套婚纱,于是近日刘小姐来到婚纱店,提出原先定下的一款婚纱不再需要了,两款礼服中的一款想作出调换。刘小姐想得挺好,如此一来,服装少租了一套,价钱方面又不要求店家退款,应该不成问题。可是,当刘小姐选好了一款礼服后,婚纱店的工作人员却表示,刘小姐选定的礼服单价很高,原先选的一款婚纱和两款礼服加起来只能调换这一款礼服。工作人员对此还解释说,当初承诺的是在“同等价位的礼服间进行调换”。

  对于工作人员的这番说词,刘小姐很无奈,因为当初婚纱店承诺的“无条件调换”只是口头协议。在此,本报提醒准新娘们,在租赁婚纱礼服时,一定别嫌麻烦,与婚纱店务必形成书面协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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