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联物业市场部负责人则告诉记者,与楼市买卖火热不同,近两年房屋租赁市场除了8、9月份较活跃外,基本处于供大于求的状态。“租客总体的选择余地比较大,如果你一下子抬高租金,就不会租你的房子了。”
■开发商“捂盘、囤地”风险将增大
业内人士分析,该《规定》的公布对于普通居民影响不大,而对囤地和捂盘的开发商而言,压力却不小。
上海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1.5元至30元,以15元/平方米计算,10万平方米的土地一年需要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高达150万元。对于拥有上千万平方米土地储备的土地大户来说,每年的土地使用税将达到数千万元甚至数亿元。持有成本的提高将迫使开发商减少空置土地的时间,“捂盘”风险也将增大,迟迟不开盘销售的情况有望得到缓解。
今年以来,土地正逐渐集中于实力雄厚的大型开发商手中,开发商操控房价的风险增加,新政策有利于进一步督促,开发商降低土地囤积的时间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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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方式:可季缴,也可半年缴
根据上海财税局规定,企业、单位纳税人年度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一般可按四个季度平均缴纳。对年度应纳税额较少的纳税人,经主管税务机关确定,也可按上、下半年平均缴纳。
个人纳税人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缴纳期限。纳税人在年度中发生土地使用权变更(包括转让、被收回、征用等)的,其尚未缴纳的税款,应当在变更时申报缴纳。
纳税人按季纳税的,应分别在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 前办理纳税申报;按半年纳税的,应分别在每年的6月20日和12月20日前办理纳税申报。
[相关政策]
严格控制减免税
今年年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要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该通知要求,要严格控制减免税,根据国家加强土地管理的有关要求,从严控制各类开发区、各类园区用地和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限制发展项目用地的减免税。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用地和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以外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一律不得减免税。要制定完善的减免税审批管理办法。要加强对减免税项目的后续管理。对属于越权减免和不符合减免规定的,要立即纠正,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