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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初衷能否得以实现 鼓励租房先搞清谁是房东

发布: 2008-2-20 03:44 | 作者: 金窝窝 | 来源: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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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07月24日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长束克欣22日在第三届中国宏观经济走势与产业发展高层论坛上表示,国家应调整目前鼓励全民买房的住房政策导向,引导城镇居民健康合理消费,倡导中低收入家庭租房居住。

房地产市场过热,房价居高不下,尽管国家出台了多项调控措施,但房价的增长并没有得到根本控制。我猜想,副司长的观点也正缘于此,希望通过调整住房消费结构,让更多的人选择租房而不是买房来缓解房市需求,以达到抑制房价的目的。

面对困境,多方寻求解决之道,当然是好事。但良好的初衷能否得以真正实现,在我看来,值得探讨。在此,我想说的并不是国人对“成家立业”的固有期盼,对“居者有其屋”的传统情结,也不是发达国家相对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对“租房族”的心理促进,而是一个来自心底的疑惑:鼓励租房,谁应该是房东呢?

买房也好,租房也罢,房市上的住房总量是固定的。租房者多了,买房者少了,表面看来使房市的需求减小了。但实际上,租房者的增多必然引起租房市场的升温乃至火暴,这一方面可能引起租金上涨,另一方面必然导致更多的“有钱人”购房投资。结果是,房市的需求未必能够得到缓解,却使住房更多地集中于少数人手中,泡沫更加膨胀。

由此看来,靠少数“有钱人”的囤房出租来抑制房价并不可取,那么房东的另外一个可能群体就只能是与个人相对应的政府或集体(单位)了。政府出面调控房价,再以较为合理的价格集体买下住房,供应给个人。这听起来很美,只是,政府有能力背负如此重压吗?再说,政府(或单位)买房(或建房)分配给个人,个人向政府(或单位)交纳房租——这不正是我们所熟悉的房改之前的住房分配模式吗?

鼓励租房,作为对一些年轻人或者是中低收入者的建议,未尝不可。然而,如果把鼓励租房作为国家住房政策的导向,一方面未必能够取得公众的心理认同,甚至可能使国家的住房制度改革走进回头路的圈子,还是谨慎计议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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