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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市场名词解释——什么是房屋转移登记?

发布: 2007-11-16 12:12 | 作者: webmaster | 来源: 房地产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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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的所有权是指对房屋全面支配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房屋的所有权分为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四项权能,这也是房屋所有权的四项基本内容。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的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房地产转让主要包括下列方式:

1.买卖;

2.交换;

3.赠与;

4.以房地产抵债;

5.以房地产作家出资或者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房地产权属随之转移的;

6.因企业兼并或者合并,房地产权属随之转移的;

7.法律、法规、规章许可的其他方式。商品房预售和销售、存量房屋买卖是房地产转让方式中的买卖,买卖双方为转让当事人,卖出人为转让人,买入人为受让人。

本文TAG: 房屋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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